中華民國114年12月4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41536970號公告

主  旨:公告115年度印度洋海域大目鮪及黃鰭鮪之年度漁獲總配額及單船漁獲配額。

依  據: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115年度印度洋海域之大目鮪漁獲總配額為13,211公噸(以未處理之全魚重量計,以下同),黃鰭鮪漁獲總配額為10,688公噸。

二、115年度印度洋鮪延繩釣漁船全年單船大目鮪漁獲配額原則如下,實際得使用之配額以主管機關許可之配額為準:

(一)大釣船:(總配額為11,322公噸)

1、大目鮪組漁船:100公噸。

2、長鰭鮪組漁船:25公噸。

(二)小釣船:(總配額為1,889公噸)

1、冷凍黃鰭鮪組漁船:20公噸。

2、一般組漁船:10公噸。

三、115年度印度洋鮪延繩釣漁船全年單船黃鰭鮪漁獲配額原則如下,實際得使用之配額以主管機關許可之配額為準:

(一)大釣船:(總配額為4,596公噸)

1、大目鮪組漁船:53公噸。

2、長鰭鮪組漁船:15公噸。

(二)小釣船:(總配額為6,092公噸)

1、依「102年至104年單船黃鰭鮪平均年漁獲量」三個級距,核予各單船黃鰭鮪配額:

(1)平均年漁獲量0至20公噸者:30公噸。

(2)平均年漁獲量逾20至40公噸者:40公噸。

(3)平均年漁獲量逾40公噸者:55公噸。

2、以現行漁船汰建新船,可承繼原汰舊漁船黃鰭鮪單船配額分配資格。

四、小釣船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配額者,得取得已放棄汰建資格小釣船之配額,最多以2艘為限。

五、大釣船大目鮪組漁船因申請捕撈南方黑鮪或前往油魚漁區作業,其單船大目鮪配額及黃鰭鮪配額依

「印度洋大目鮪組漁船單船大目鮪及黃鰭鮪漁獲 配額調整表」(如附件)調整。